被告则辩称,商品质量是生产者的责任与销售者无关,江小华购买商品之前就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,且购买后对涉案的商品未进行使用就直接封存,可见其并非以生活需要为目的,而是以营利为目的。
法院表示,“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”适用10倍索赔的前提。也就是说,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时,若该食品尚未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,不能启动10倍赔偿,目的就是避免某些人利用该法律条款获取不正当的诉讼利益,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,进而遏制生产者、销售者的积极性。
《2021年春运要来啦 如何做到安全、有序、便捷》如果说“老虎”对普通人来说远在天边,那么张家口的这起问责事件就与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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